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 0926-080-123

愈是天冷,愈是景氣差,愈顯得勇敢面對逆勢的人的可貴。
我們對無法撐過去、選擇結束生命的人感到惋惜,
卻對那些咬緊牙關、迎向艱困挑戰的人,打從心底佩服。 

他叫蔡榮釗,從事駕駛工作長達卅年,工作勤奮,事母至孝,
民國九十二年他開灰狗巴士,每天開車十數小時,任勞任怨,
但老闆不給休假,鐵打的身體終究耐不住,
終於在未曾闔眼的第廿九小時的北上路段,閉上眼睛,追撞前方拖板車,
幾乎將他的身體攔腰截斷,也開啟他不幸的人生。 

●雙腳斷了,老婆跑了,老母還是得養 
送往醫院後,他的性命從鬼門關撿回,肚破腸流縫回去了,腳部傷口卻不斷感染,導致必須截肢,
成為可怕夢魘,截到最後雙腿都沒了,「截肢七次,現在連屁股都沒了!」 
不成人樣,老天卻不同情他,老婆落跑,醫院不願承認疏失,灰狗巴士只願給他廿萬元撫恤金。
兩個在讀國小的孩子沒人要,連社會局都逼他放棄監護權,孩子得丟給別人養。 

「這我不能接受,他們又不是孤兒,哪個單位會接受?
到別人家我也不放心,這個年紀,可以發生的事太多。」
社會局的關懷,卻變成在他的傷口灑鹽──「你沒有能力撫養他們!」 

曾經求助立委們(包括李慶安),但都無法給他一個公道,更別提實質幫助,雙手一攤
(聽到這裡我簡直不敢置信,不知要慘到怎樣,這些大人才肯幫忙?我真是涉世未深啊)
醫院還急著把他趕出去…… 

還有更慘的嗎?有的,他的大哥大姊不肯把原本就由他撫養的八十歲老母,
在他養病期間推過來推過去的,他終於看不過去,牙關一咬,決定自力更生──開計程車。 

他用貸款方式買了車,油門、煞車、離合器都改裝成由手操作──不要驚訝,
他真的沒有雙腳,也沒屁股了,但人家還是可以開車謀生,
不但如此,車子內外弄得乾乾淨淨的,一絲不苟,非常專業。 

●一天一個三明治裹腹 

但是,這世道還是要欺負他。 
早餐他可以自己在家做個三明治,但中餐、晚餐就麻煩了,
一開始店家還勉為其難送到他車上給他,後來人家給他臉色看,不再給他方便,
他也不想給人添麻煩───就一天一餐吧,也好,減少上廁所的負擔。 

晚上回家,先打電話請母親推輪椅到門口,讓他可以進家門,梳洗過後,
他就睡輪椅,陪在母親旁邊。母親生病怎麼辦?
送到醫院沒問題,但要他下車陪老人家就沒辦法,只要千拜託萬拜託請大哥或大姊過來一趟,
「人都幫他們送到醫院了,總不能教不識字的老人家一個人在醫院打轉吧?」 
醫院不是有義工?問題是,他連下車都不方便啊?
有幾次到台北縣政府陳情,到了門口,想請人推輪椅過來給他,
但為了停車問題,他又被趕走了。 

好不容易兩個孩子都讀到國中、高中,適逢叛逆期,他管不動,老人家也無法管,女兒離家出走。 
他去報案失蹤,警察不受理,「就算我們幫你找回來了,她如果又跑了怎麼辦呢?」 

碰到一個自稱「中天新聞」的記者,花了一天拍攝他的故事,也弄了一個戶頭,
最後只給他三千六百元,就沒下聞…… 

聽到這邊,各位作何感想? 

他不是個軟弱的人,要是軟弱,他就不會出來開計程車了,
但形勢比人強,人情冷暖總是現實,
很多事情你以為很荒謬,你以為現在的社會很進步,很文明,可是它就還是個吃人的社會,
換作是我,大概只能以淚洗面,又不敢自殺,只好成天躲在家等死吧。 

●別人不幫我,就自己來吧! 

我不喜歡濫用同情心,就像美國那位木匠在高速公路邊舉牌,請大家給他工作一樣,
他說:
「我不喜歡被施捨的感覺,但我有工作能力,
你如果有需要,請給我一個機會為您服務。」 

蔡榮釗的心態也是這樣吧。 
一個人的品質,跟他受多少教育無關,跟他的前世今生無有沒有關我們不知道,
但碰到這種倒楣事,他選擇了堅強,這就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 

他跟我說話時,態度溫和有禮,沒半點誇張,
最後只表示說不下去了,滿腹委曲滿到喉嚨了,滿了…… 

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
台北縣 0926-080-123  

如果,你方便帶一個三明治或點心給他,
請用和譪的態度對待他,不要擺出施捨或餵狗的感覺,
我猜「我請你吃一個很好吃的東西」是很好的開頭,
「這是我吃剩下的」這類話就不必了,雖然是出於好心。
這種事我也不擅長,總之考驗各位的智慧了。 

天氣很冷,有時也需要搭計程車出門,他的車是很溫暖而乾淨的,人也很好。 
別要求看人家的腿,也別問人家怎麼大小便。拜託。 

他跟我說,上個月,兩個同在開計程車的友人,因為繳不起車貸而燒炭自殺了,
沒有見報,沒有上電視…… 

我無言。 

比起他沒了雙腳,還繼續苦撐,我只能說:「你太強了!」 

此人就像一面鏡子,看看他,再想想自己,
如果是我,我做得到如他一半的堅強嗎?
我夠珍惜現身邊的一切嗎?我能不感恩嗎?

 



還有更值得一提的:
在97年9月11日還在車上撿到100萬送到警察局,
他的朋友笑他傻:為什麼不自已留起來,
他說遺失錢的人一定很擔心著急,雖然他很需要錢,但是他不能那麼自私,
後來對方包6000元紅包答謝他.他就已經夠開心的,
新聞有播出,但對他沒有幫助,尤其人是容易遺忘的!



小格格的後記

今天早上收到了證券那邊的同事轉發的這個mail
小格格真的覺得很感動 就馬上決定要上來發這篇文章順便再把信轉出去
不過在感動之餘好像又覺得怎麼最近好像有看到這個新聞?

所以 上網去查了一下 果然找到這個新聞(可以點這裡去看)
我印象中好像是因為原能會人事主任在公車上好心的想要將垃圾拿下去丟
不過 因為太重了打開一看竟然是一百萬
他趕快將錢送去警察局 也很快的經由綑綁現金紙條的銀行連絡上失主
這個去年的新聞才會再被拿出來一起比較吧!

家中還有20多萬負債的蔡先生人窮志不窮 
他說不是他的就不能貪
這樣拾金不昧的精神很難能可貴

對照一下另外一個在台東發生的新聞(點這裡看)
有兩個人在合作金庫外分別撿走10萬和18萬
雖然婦人將18萬全數歸還 不過因為侵占罪是即成犯 侵占罪名仍是成立的

侵占罪 於持有人將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之意思時,即行成立,
縱使侵占行為完成後,將所侵占之物返還給原所有人,亦難逃犯罪之成立。 
(哈哈!看到這新聞的時候 還小小安慰一下自己至少這個沒有還老師)

將心比心 如果遺失大筆金錢的是你我
你會希望撿到錢的人怎麼做?

另外,希望有在搭計程車的朋友 可以多幫幫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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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ning小格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